县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0-11-16 16:45作者:王维芳来源:凤阳县审计局阅读:字体【  

近日,我局在对县住建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存储银行未通过招标,资金存于农商行等4家商业银行。

二是专项资金使用率偏低,使用范围偏小,2017-2019年三年收取资金使用率仅达2.85%,交存资金小区使用率仅占16%。未能切实发挥作用,真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效益。

三是资金使用未严格履行规定程序:①资金使用登记表未按规定提交;②资金支付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是部分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上日期逻辑关系不对应,存在物业维修开工时间在维修公告日期之前、工程决算书时间在维修公告时间之前、表决结果公示日期在表决结果统计表日期之前、工程决算日期在竣工日期之前、合同内规定工期与验收报告工期不符、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日期前等日期逻辑关系不对应现象。

五是票据填制不规范,收费标准不透明。收取专项资金,专用收据未按要求填制工程造价及交存比例等信息,收费标准不透明,无法反映其收费标准是否合法合规。

二、原因分析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业主对使用程序不太清楚,甚至不知道资金的所有权是自己的;二是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不愿主动作为;三是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够到位。

三、审计建议

一要公开招标确定专项资金的存储银行。相关部门应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专项资金的存储银行,确保业主资金的安全完整并保值增值,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二要资金收支透明规范。收取专项资金应向业主出具专用票据,并规范填制票据要素,反映资金交存基数、交存比例,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使用专项资金应程序规范,定期公开资金使用状况,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帮助业主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保障业主权益,发挥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要规范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应按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幢、按户设置明细账目;建立专项资金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专项资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情况,向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