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审计: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移送处理

发布日期:2020-05-29 08:44作者:张小平来源:天长市审计局阅读:字体【  

近年来,天长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巡查、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大对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移送处理力度,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力度,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涉及腐败的问题和线索。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或犯罪线索,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予以定性、定损、定责、定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与相关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应移尽移,形成监督合力。2016年至2019年,就领导干部个人涉嫌职务犯罪、单位设置账外账等问题向市纪委和主管部门纪检组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5份,涉及违规事项8件、违规金额802万元。至2019年底,除尚在审核中的事项外,相关部门给予1名事业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某社团原主要领导涉嫌挪用公款线索查实后,已开除当事人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

——加大对基层单位违规事项移送力度,惩治乡村小微权力腐败

在乡镇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加强对乡镇政府下设事业单位及村(居)的延伸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三重一大”、工程建设、“三资”管理及惠民资金发放等事项,强化“零容忍”意识,揭示镇属二级单位违规账外收支、虚列支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2016年至2019年,共向市纪委、镇纪委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12份,涉及7个镇、25件事项、违规金额153.09万元。至2019年底,除尚在审核中的事项外,市镇两级纪检部门已给予11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行政记过等处分,责令退还4.44万元。

——加大对预算单位欠税问题移送力度,保障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在财政同级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或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将涉税事项作为审计重点之一,指出并及时向税务机关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供相关单位欠税漏税等线索,促进税收专业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推动协税护税长效机制效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障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至2019年,共向税务部门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52份,应税金额10925.35万元。至2019年底,除尚未征缴的事项之外,税务部门已补收入库税款及滞纳金1121.72万元。

——加大对中介机构失职问题移送力度,倒查政府投资项目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公共投资审计法定职责,加强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促进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提高投资绩效。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住建、发改、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将审计发现的套取资金、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等问题线索及违反职业道德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促进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2018年,促进相关主管部门给予8家施工(监理)单位经济处罚共7.77万元,给予10名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记不良行为记录。2019年,审计向市住建、公安、监委等主管部门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10份,涉及违规事项8件、违规金额76.99万元。至2019年底,除尚在调查阶段的事项外,已给予4名项目建造或监理等工作人员、1个施工企业记不良信用记录,对3个施工企业、1个监理公司给予罚款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