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审计局“三举措”开展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01 08:16作者:邓兵来源:明光市审计局阅读: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和审计厅《关于开展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皖审投〔2020〕1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滁审办〔2020〕25号)文件精神,依法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纠正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机关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以审代结”做法,明光市审计局通过“主动汇报、加大宣传、修订制度”等措施开展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4月29日,该局在明光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汇报了关于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会议明确,对于正在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由该局继续实施审计;对于尚未开展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内部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该局做好审计监督、指导等工作;对于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由该局继续做好跟踪审计。

二是加大宣传,明确建设单位职责。该局于4月30日通过政务协同系统下发《关于明确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有关事项的函》,积极向建设主体单位加大对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厘清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职责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责的区别,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主体职能。

三是修订制度,回归投资审计监督职能。该局将于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全国人大关于审计机关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解释以及上级审计机关关于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明光市政府对《关于印发<明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明政〔2018〕5号)进行修订,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