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存在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1-12-10 16:54作者:武彦婷来源:全椒县审计局阅读:字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大,国有企业相对民营企业还存在着部分不足。

一是盲目扩张,偏离主业。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部分国有企业发展存在投机偏好,将国有资本大量投向房地产、金融等板块,进行非主业投资、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及其他高风险业务,加大国有资产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核心业务做大做强。

二是治理混乱,权责不明。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缺少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没有形成相互制衡的体系,出现对于子公司的管理偏向于行政管理模式,过多干预公司业务的情况,或是与子公司权责划分不明确,出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用高管人员和资产的情况,造成管理混乱。

三是缺乏动力,创新不足。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来说,由于政府的扶持和缺少替代性竞争压力,往往竞争意识薄弱。而其管理者通常由政府任命,业绩与企业的规模和利润挂钩,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对企业管理者来说,相对于投入多、难度高、战线长、风险大的自主研发项目,更倾向于选择风险低的成熟产品或技术投资。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要明确发展目标、突出企业主业。国有企业要在充分分析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企业自身实际的基础上,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推动生产要素向主业集中,保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要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划分职责。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与子公司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严格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依法参与子公司的决策。

三要深化企业改革,明确政府定位。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还不完全,要提高国有企业创新动力,就必须完善现有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和管理者的考核、任命制度,让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要明确政府是创新环境建设主体,企业是创新成果研发主体。政府应注重为企业创造创新条件,帮企业降低创新风险,激发企业内在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