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23-01-11 11:20作者:陈婷来源:天长市审计局阅读:字体【  

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天长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工作,并发现不少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资产增减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出售未公开进行、资产处置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闲置或被占用,资产未得到保值增值等问题。

一、产生上述问题原因分析:

一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意识较为淡薄,“重钱不重物”的思想依然存在。如:有的单位没有明确专人管理资产,有的单位资产没有及时在账面反映,有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未办理交接手续,有的单位资产出租事项公开透明度不高,导致资产低价出租等等。另一方面,有关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发现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不大,形成的震慑力也较小,导致相关单位和人员认为发现的问题都是共性问题,是小问题,习以为常,不以为然。

二、审计建议:

1.加强内部管理建设。建立内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加强内部控制,发挥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实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范资产流失和损失浪费风险。

2.实现多方监督管理。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主管部门应注重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单位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动态监控。

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配备相应的资产管理人员,资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资产采购、核算、清查和处置等各种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