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日期:2023-07-19 14:49作者:黄晓来源:全椒县审计局阅读:字体【  

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协助他们处理生活、生产等方面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事业,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备的经费保障制度是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价值的必要前提。审计中发现,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经费总量不足。法律援助机构一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由于部分地区的财政收入有限,难以安排充足的预算资金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同时,未积极争取社会捐赠等资金进行补充,导致法律援助经费总量不足。

二、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不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主要由司法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但在具体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一是部分地区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导致法律援助机构将法律援助经费用于与法律援助无关或与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不符的事项,如行政管理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福利奖金等,浪费了有限的资金;二是部分地区存在法律援助经费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不公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缺乏科学的核定和调整机制,导致部分项目和案件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过低或过高,不能反映实际成本和合理报酬;四是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补贴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成本和基本劳务费用,缺乏对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支持,不利于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三、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不符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法律援助应为困难群体服务。审计中发现,部分法律援助机构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未对受援者资格进行审核,过于相信受援者的承诺函或者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造成部分不符合条件的群体获得了法律援助服务,占用了社会资源。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加法律援助经费总量。地方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预算安排上给予充分支持。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法律援助捐赠活动,探索建立司法救济基金制度,将部分司法收费收入用于补充法律援助经费,多措并举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支持。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司法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统一成本核算方法,参考市场价格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案件的补贴标准,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适当调整。司法、审计部门应加强补贴资金执行监督,确保法律援助资金根据相应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法律援助律师手中。适当扩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范围,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及硬件提升,从而提高法律援助业务水平。

三、加强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员的资格核查。法律援助机构应加强对受援人员的资格核查,确保法律援助的公平、有效和有序,防止法律援助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在接收申请人法律援助请求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核查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在开展核查过程中,应探索大数据应用,与房产、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对比,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群体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