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4:42 来源:滁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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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滁州市审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6号)等规定,全面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及时将审计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布,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滁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联系(电话:0550-3022809,电子邮箱:144090851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年按照安徽省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信息163条,涉及人事信息、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行政执法、审计结果公告等方面。主动公开审计制度和计划3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3条;审计结果信息9条;审计整改信息5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6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载体以及审计座谈会、审计回访等,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基本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权责清单目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三类9个事项;公开与审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与审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公开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前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措施以及具体的组织实施办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坚持“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指导、处室负责人亲自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以法规审理科牵头,各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平台建设

    切实落实好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站设置,优化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展示形式和方式,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栏目维护,保障主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提高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创新力,强化对政府公开信息的运行维护。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及时更新机关动态信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协作机制有待细化完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素养还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质量效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滁州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滁州市审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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