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会计类中介机构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工程造价咨询类中介机构上报造价类人员不少于3人。各单位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czsjbgs@126.com
联 系 人:杨青
联系电话:0550-3028144
滁州市审计局
2023年5月30日